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工会工作评优办法》(鲁交职院党字〔2020〕19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工会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基层工会组织;
(二)优秀工会干部;
(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评选条件
1.民主政治建设好。认真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工作要求规范召开教职工大会。教学部门分工会主席列席部门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党政会议,参与民主管理。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
2.教职工权益维护好。深入和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关心教职工工作和生活,实施送温暖工程,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3.文化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教职工思想修养、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业余生活。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开展各种师德建设、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4.工会自身建设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好工会职责。分工会委员会健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工会工作。定期向所在部门党组织汇报分工会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5.工会工作效果好。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围绕学校及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会活动并取得积极成效。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得到教职工的肯定和好评。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二)优秀工会干部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投身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2.热爱工会工作,敬业奉献,踏实肯干,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教职工素质建设、关心教职工生活、文体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密切联系教职工,主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主动学习和掌握工会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5.现担任学校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或分工会委员。
(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胜任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熟悉工会知识,热爱工会工作,有奉献精神,乐于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做教职工的知心朋友,受到广大会员的好评和赞誉;
4.有爱好和专长,积极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和受到好评;
5.来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会会员。
三、候选人推荐程序与比例
评选程序采取各分工会民主推荐候选人、工会组织审核、党委研究等程序。
(一)先进基层组织
各分工会在总结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分工会2022年度工作总结,并对照《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自评表》中的评分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打分(上报附佐证材料)。学校工会委员会根据各分工会总结、自评和佐证材料等情况,组织审核评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二)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优秀工会干部每个分工会推荐1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推荐,严格按照本分工会会员人数不超过8%的比例进行推荐候选人。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
1.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上报材料:分工会总结、先进基层组织自评表、先进基层组织推荐审批表,佐证材料可按顺序分类排序合成扫描,发送PDF电子版。
2.优秀工会干部与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单、优秀工会干部审批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审批表。
以上材料均上报电子版,于2023年1月7日前发王修生OA。
附件:1.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自评表
2.先进基层工会组织推荐审批表
3.优秀工会干部推荐审批表
4.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审批表
工会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