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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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代表团、教职工代表:

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拟于2020年3-4月召开,为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改革与发展,根据《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

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是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扎实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要求。各分工会、代表团要从践行十九大精神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向广大教职工及代表宣传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提案工作的目的,积极支持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

二、提案征集类别与内容

(一)提案类别

1.教学科研类;

2.综合管理类(包括学校建设发展、制度、人事、宣传、财务、校园文化、福利待遇等党政管理问题);

3.后勤服务类(包括安全、基建、餐饮、后勤维修、医疗卫生、环保等);

4.其他。

(二)提案内容

1.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校园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 涉及绝大多数师生切身利益的建议和方案。

4. 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扣发展主题。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且属于本校权限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解决的。

三、提案征集有关要求

(一)提案可由1名代表提出,并有2名以上(含2名)代表签名附议。代表联合提出的提案,发起人签名应当列于首位(代签无效)。

(二)代表拟定提案前应做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以保证提案的准确性和代表性。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提案要一事一案,用钢笔填写或电脑打印提案表,姓名一栏要求书写工整,且须手写签名(代签或打印无效),提案表一式两份,方案清楚明了,书写字迹工整。

(三)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提交提案,正反面打印,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写,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提案,超过截止日期提交的提案经过审查后可做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四)提案工作由各分工会会同各代表团组织实施。提案于2020年3月20日前交“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案组(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张忠强OA)。因现处于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先发电子版,纸质版上交另行通知。


附件: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



四届教三次教代会和四届二次工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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