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17

各分工会、代表团、教职工代表:

学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拟于2022年3月召开,为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鲁交职院党字〔2018〕6号)有关规定,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工作重大意义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依法行使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是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扎实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的要求。各分工会、代表团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积极宣传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提案工作的目的,积极支持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为学校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二、提案征集类别与内容

(一)提案类别

1.教学科研类;

2.综合管理类(包括学校发展、制度、人事、宣传、财务、校园文化、福利待遇等党政管理问题);

3.后勤服务类(包括安全基建、餐饮服务、后勤保障、医疗卫生、环境环保等);

4.其他。

(二)提案内容

1.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校园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 涉及绝大多数师生切身利益的建议和方案。

4. 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扣发展主题。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且属于本校权限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解决的。

注:纯属学校二级部门自行能够解决的问题提案不立案。

三、提案征集有关要求

(一)代表拟定提案前应做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以保证提案的准确性和代表性。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提案要一事一案。

(二)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是教代会代表,可由1名代表提出,并有2名以上(含2名)代表签名附议。属教职工普遍关心问题,非教代会代表意见可附页签名一并上交。代表联合提出的提案,发起人签名应当列于首位。用电脑打印提案表,提案人和附议人一栏要求手写签名(代签或打印无效)。

(三)提案要严格按照鲁交职院党字〔2018〕6号文件要求征集,由各分工会组织实施,代表提出后经分工会审核把关后签字,建议每个分工会提案不少于5件,分工会统一组织上交。

(四)提案于2022年2月20日前交“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案组(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王修生OA)。

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提案,超过截止日期提交的提案经过审查后可做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附件: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表

                                        学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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